要说这个途径,其实很简单。实行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,落到实处。以真正的法治代替长久以来的人治。实践表明,现当代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很难单方面管理好一个社会,打个比方,反腐口号和行动雷厉风行多年,成克杰倒了,又有千千万万个“陈良宇”站起来,可谓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,贪官不但没有绝迹,反而愈加猖狂,手段更为隐秘,甚至于挑战法律。无论国务院总理能力多么强,也总管不了全国大大小小的的事件,大事都管不完,更何况其他小事乎?所以与其多喊口号,不如从根本上消除和预防腐败,而民主制度是目前为止最能保障民众利益和预防腐败的好制度,没有最好,只有更好,我们只要不断学习更好就够了。民主制度可以制衡官员的权力,给人民监督起作用。人民权力和利益才有真正的保障。在说一句,不管在哪个国家(即使最民主的国家也有),腐败都不能完全杜绝,但是我们又能力将腐败降低到最小。比如说,制度不好,腐败会损害到一个国家百分之九十的民众的利益,而好的制度比如民主制度可以将腐败降到最低点,腐败只能损害到国家民众的百分之几左右。孰优孰劣,不言自明。与其期望“父母官”“为人民服务”“清正廉洁”,不如让民众积极参与监督官员的权力,保障好制度的进行。邓小平说过,“好的制度使坏人无法办坏事,坏的制度使好人无法做好事”,说得就是这个道理。他老人家也说过,经济改革的同时要伴随政治体制的改革,才能保障经济发展的连续,才能保障四个现代化的顺利完成,这些都是至理名言。他还说过,我们搞改革开放只有两种结果:一种是搞得好经济社会继续快速稳定的发展;另一种是搞得不好社会大规模动乱,国家四分五裂。不知现任政府是否领悟到这个道理,希望明察。